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关于调整2022年度一类、四类出口企业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优化出口退(免)税管理,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4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48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开展2022年度出口退(免)税企业管理类别评定调整工作。现将2022年度一类、四类出口企业调整名单公布如下: 一类出口企业: 无 四类出口企业: 福建纳仕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金富琳食品有限公司 中国标准砂厂 创昕能源科技(福建平潭)有限公司 平潭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2022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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