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闽人社发〔2022〕2号 2022-10-31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立改废工作,我厅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公布文件清理结果,宣布废止22件(见附件1),宣布失效7件(见附件2)。 税 屋附件: 1.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2.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税 屋附件1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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