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对《对关于高校征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请示的批复》的通知[全文废止] 市税三字[1989]513号 1989-07-06 税屋提示——依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3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自2016年8月17日起全文废止。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便字第008号《对<关于高校征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请示>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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