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销售交强险时记录代征的车船税情况。扣缴义务人必须按表中各项明细填写本表。 附件3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附表
纳税人识别号: 税款所属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辆、艘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填表说明: 1、《车船税纳税申报表附表》适用于车船税的纳税人申报和车船情况发生变化时按辆(艘)填报。 2、号牌颜色,按以下代码填写:1-黄色,2-蓝色,3-黑色,4-白色。船舶不填写号牌颜色。 3、船舶初次登记号为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上的初次登记号。 4、本表一式四联,第一联纳税人保存;第二联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三联税务机关做税收会计凭证,第四联交保险机构作为纳税车船的明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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