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指引[一]》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3-07-16
摘要: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和前期试点省市做法,提供担保暂不纳入本次营改增范围。

  13. 纳税人从事安利产品推广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

  答:经与省地税局协调,并参照前期试点省市做法,纳税人为直销公司推广产品,收取的推广服务收入、咨询费收入,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按照"鉴证咨询服务"征收增值税。

  14.关于"试点纳税人在试点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日之前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这一条款中,对于"尚未执行完毕"的具体把握,以签订合同,还是办理手续,还是收取第一期租金为准?如2013年7月签订租赁合同,8月办理手续,10月开始收取租金,如何界定。若以上问题,非租赁业务,而是技术开发服务项目,若企业也涉及跨期合同,"营改增"以后如何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答:一、试点纳税人在试点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日之前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尚未执行完毕"是指生效合同的租赁期限截止日期在8月1日试点实施之后。

  二、对于技术开发服务项目,若企业涉及跨期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文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有关规定执行。

  15.咨询类在本次"营改增"范围中主要涉及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咨询服务、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以及鉴证咨询服务,在移交过程中有部分其他咨询服务如投资咨询、保健咨询等不明确包含在本次"营改增"范围内,如何把握。

  心理咨询是否纳入营改增范围?

  产品直销业户登记的业务范围为健康咨询、还有部分婴幼儿、胎教等咨询业、教育咨询等行业,由于是直接提供直销产品、教育培训等活动。难以判定是否属于提供健康或教育培训方案的策划。不好判定是否属于营改增的咨询服务业。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试点地区先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试点,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因此,对于与生产性服务相关的咨询类服务纳入营改增范围,与生活性服务相关的咨询类服务,暂不纳入营改增范围。

  16.会议展览服务中个别企业并非举办或者组织安排展览和会议而是为其他企业单独提供会议服务,即一切会务均由该企业进行安排,实质上以赚取差价为目的,是否可以认为不是提供会议展览服务。

  酒店提供会议室而收取的费用应属于"营改增"范畴,这部分收费相对独立,一般都区别于住宿费和餐饮费,开具的发票上多列明为"会议费"。如果这部分业务在会计核算上实现了独立,那么应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无疑;如果未进行单独核算,那么是否需要税务机关进行核定区分营业税服务项目和增值税服务项目?

  答:一、会议展览服务,是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举办或者组织安排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因此,企业为其他企业单独提供会议服务,即一切会务均由该企业进行安排,属于会议展览服务。

  二、由于酒店属营业税征收范围,其提供会议室而收取的费用,暂不纳入营改增范围。

  17.律师事务所诉讼代理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

  答:根据总局相关解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各种代理事项(如代理记账、代申报、受托打官司等)均纳入营改增"鉴证咨询"范围。

  18.出国留学咨询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

  经调研,部分出国留学咨询公司其主要业务是为出国留学人员提供咨询服务、代办出国留学手续等,该类业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试点地区先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试点,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因此,对于与生产性服务相关的咨询类服务纳入营改增范围,与生活性服务相关的咨询类服务、代办出国留学手续等,暂不纳入营改增范围。

  19.招标代理服务费是否缴纳增值税。

  招标代理服务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招标人(建设单位)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收取的费用。对招标代理机构收取的代理服务费是否按"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缴纳增值税,需上级从税收政策上予以明确。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招标代理没有对应税目,暂不纳入营改增范围。

  20.保安公司服务费是否属营改增范围,还是营业税的物业管理收入?特种车辆武装押运并提供运输服务,是否属交通运输业务?

  保安公司通过安装报警设备为客户提供安全保护,并且每年收取安保费,地税按信息和技术服务业登记。经了解,保安公司无偿提供设备并安装,对这类行为是否按无偿赠送货物征收增值税?对定期收取安全保护费是否属于信息技术服务业。按信息技术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答:一、保安公司服务费不属于营改增范围。(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除外)

  二、保安公司安装报警设备的目的是为了向客户提供安全保护,其收取的安保费暂不纳入营改增。

  三、特种车辆武装押运并提供运输服务其本质是提供安全保护,与交通运输业有区别,本次暂不纳入营改增范围。

  21.关于投资咨询公司

  投资咨询公司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我市投资咨询公司较多,虽名称为咨询公司(办理营业执照的需要),但是绝大部分纳税人实际经营为投资业务(大部分放高利贷),实质无咨询业务,建议不列入营改增范围。

  答:投资咨询公司是金融活动的一部分,暂不纳入营改增范围。

  22.关于婚纱摄影

  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是指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文字等形式传递出来的业务活动。包括工业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等,婚纱摄影是否属于文化创意类?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试点地区先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试点,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因此,对于与生产性服务相关的服务纳入营改增范围,婚纱摄影是与生活性服务相关的服务,暂不纳入营改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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