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甲公司、乙公司为同受A公司控制的两家关联企业。2017年1月,A公司投资甲公司,投资额为2亿元,是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7年7月1日甲公司向母公司借款3亿元,期限为一年;2017年9月1日,甲公司还向同受A公司控制的乙公司借款2.5亿元。问:以上债资比例是(3+2.5)/2=2.75, 还是3/2=1.5,或不是以上金额? 小汪说税:以上算法都不对。根据国税发【2009】2号文中关于债资比例的计算方法关联债资比例=全部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之和/权益性投资;关联债权投资包括关联方以各种形式提供担保的债权性投资。权益投资为企业资产负债表所列示的所有者权益金额。如果所有者权益小于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之和,则权益投资为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之和;如果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之和小于实收资本(股本)金额,则权益投资为实收资本(股本)金额。 关联债资比例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关联债资比例=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和/年度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之和 其中: 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关联债权投资月初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2 各月平均权益投资=(权益投资月初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2 相关解读—— 关联方资金拆借涉税分析<姚逸斌> 关联方借款的税务处理要点<王琰> 银行贷款无偿转借关联方的利息扣除问题<谢华峰> 浅析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纳税调整四步法<隋桂华> 如何判定向关联方借款是否超过关联债资比<刘文怡> 向关联方借款支付利息能否适用统借统还政策<中国税务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