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下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0-08-04
摘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40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冀税函[2020]132号)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下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0-8-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40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冀税函[2020]132号)的规定,省局对各市上报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企业资料进行了审核,同意以下5家企业作为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一批试点企业。

  附:河北省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企业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0年8月4日

  附:

河北省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企业名单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