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个朋友问我:《契税法》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才可以享受免税,那是不是意味着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发生房产共有权的变动需要交契税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夫妻财产分割发生的共有房屋产权归属变化是否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有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首先明确的一点是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即: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当然也就不需要考虑是否适用免税政策的问题了。 其次,我们再来明确《契税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是怎样的情形: 第一种情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本属于一方单独所有的土地、房屋,变更为双方共有。 第二种情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本属于一方所有的土地、房屋,变更为另一方所有。 第三种情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本属于双方所有的土地、房屋,变更为其中一方单独所有。 最后,再说一点: 如果婚姻关系结束后,彼此之间发生了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不能免征契税。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相关解读
共有产权发生变化是否缴纳契税
共有产权人在我们生活中主要存在于夫妻关系中,但也有非夫妻关系共同拥有产权,就是两人或者是多人共同拥有一套房产的所有权。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未经全部共有权人同意,所签署的合同可能无法履行。想要购买存在共有产权人的房子则必须要经过共有产权人的同意才行。共有不动产又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之分。
契税法规定,因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以及因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承受方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也就是说,土地、房屋无论是共有份额变化,还是共有人增加或减少,都视为土地房产的产权转移,作为承受方应当缴纳契税。但需要注意,夫妻之间的共有产权更替是免征契税。
来源:中汇(十堰)税务师事务所
问题:男方婚前按揭买房婚后给老婆一半份额去公证需要缴印花税吗?
解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规定:“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同时,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2022年7月1日失效)和《印花税法》(2022年7月1日生效)的规定,房产赠与需要缴纳印花税。
因此,是否缴纳印花税就要看你公证的合同(协议)注明的是购销还是赠与,如果是购销关系就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如果是赠与的话就需要缴纳印花税。
来源:税屋 作者:彭怀文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