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本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进一步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商务部研究编制了《“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商务部 2021年6月30日 税 屋附件:《“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pdf |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相关政策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