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4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内税函[2021]127号 2021-3-30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屈蕾等三名代表提出的第243号建议由我局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就建议中涉及我局的“解决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完善信用建设”、“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知晓度”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扎实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今年,国家税务总局以“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主题,连续第8年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总局推出了10大类30项100条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措施,自治区局在最大限度引用总局行动方案的同时,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区情、税情,在税务总局任务措施的基础上细化了36条落实具体措施,新增了1类5项11条我局特有的具体措施,共计11大类35项105条具体措施。措施涵盖群众诉求快响应、优惠政策直达享、便捷办理优体验、分类服务解难题、执法维权显温度、规范执法提质效、信息互通减资料、部门协作促联办、国际合作求共赢、诚信纳税予激励、强化基础优服务等具体内容,以更实的作风、更高的标准、更贴近纳税人缴费人实际需求的各项举措,持续推进税收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获得感。 二、持续深化“银税互动”合作 自治区税务局从平台建设、合作模式、数据共享、服务对象等方面进行优化升级。与内蒙古银保监局联合召开工作推进会,签署《银税互动合作框架合作协议》,扩大金融机构参与面,为不同类型市场主体量身定制利率低、速度快、无抵押、线上办的金融产品。积极开展宣传辅导工作,录制微视频7期,向纳税人投放信贷产品宣传资料,在《中国税务报》、《内蒙古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报道。截止目前,接入银行11家,平台注册用户18.5万户,推出金融产品9个,仅2020年疫情期间一年,银税互动平台就授信20002笔,授信额117.6亿元,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着力健全完善纳税信用管理 2020年,自治区税务系统通过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报纸、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纳税信用评价的意义、范围、方式和激励惩戒措施,扩大纳税信用评价的影响力,确保企业享受税务机关各项文件规定守信激励服务举措。积极运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依法依规深化失信惩戒,2020年对197户企业纳入税收“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扎实开展纳税信用修复工作,完善纳税信用动态调整机制,落实诚信激励措施,加强信用修复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企业进行信用修复,进一步助力企业发展。 四、积极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辅导 自治区税务局确定了“精准+普遍”的宣传思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i税服务平台、短信平台多种渠道宣传税费政策和征管制度,增强了辅导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优化完善“税法宣传集中发布系统”,通过“税法宣传屏”向基层办税服务厅发布海报、公告约80条,发布视频20个。组织开展个人所得税汇算、“六税”“两费”政策解读暨非接触式办税服务指引、增值税发票新政策讲解、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13次在线直播,访问人数达14.40万人次,播放时长达99206分钟。通过线上、线下宣传辅导的同频共振,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全面系统了解涉税政策,推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局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并已及时与屈蕾代表联络沟通,将相关税收政策进行解释。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1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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