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三批新注册人员岗前教育的通知 豫会协[2021]73号 2021-11-24 各省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服务机构)、济源示范区注册会计师协会,省直管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河南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要求,省注协将对豫会协〔2021〕66号文件新批准的注册会计师开展岗前教育。请各省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服务机构)、济源示范区注册会计师协会,省直管各会计师事务所认真组织本市(所)相关人员参加。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豫会协〔2021〕66号文件新批准的注册会计师。 二、培训时间 2021年11月26日至12月16日。 三、培训形式 本次岗前教育学习形式为网上学习,学员可于11月26日--12月16日期间登录上海高顿网络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平台(网址:htt p://henancpa.gaodun.com)进行在线学习,完成不少于40课时的学习课程,并进行线上考试,打印合格成绩单。 四、学习内容(见附件2)(任选40学时) 五、诚信教育及证书颁发 1.每位学员结合学习贯彻“国办发30号文件”精神,以“如何做一名受人尊敬的注册会计师”为题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内容包括: (1)“国办发30号文件”对行业高质量发展产生的深远影响; (2)对照“国办发30号文件”要求,自身及所在事务所存在哪些不足; (3)会计诚信和职业道德的关系; (4)如何贯彻落实“国办发30号文件”精神,做一名受人尊重的注师会计师。 2.省直管各会计师事务所新注册人员,每所选派1名学员于12月17日上午9点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所新注册人员撰写好的心得体会(每人1份)和网上学习合格成绩单到省注协二楼会议室报到,9:30至11:00进行上岗前诚信教育和诚信宣誓仪式,领取本所新注册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3.诚信教育和宣誓议程 (1)参会学员依次宣读本人心得体会,并进行集体评议; (2)参会学员就学习贯彻“国办发30号文件”进行讨论; (3)诚信宣誓和签约仪式; (4)颁发执业资格证书。 4.各省辖市会计师事务所新注册人员于12月17日前,将撰写好的心得体会和网上学习合格成绩单一并交当地注协,由当地注协统一到省注协领取执业资格证书。 六、培训费用 网络学习费用80元/人,直接缴付上海高顿网络教育学院。 七、其他 以前年度批准的新注册人员,没有参加岗前教育,执业资格证书尚未领取的,可报名本次培训班学习。 培训部联系电话:0371-65743668 上海高顿网络教育培训学院联系电话:021-31821708 附件下载: 1.2021年度第三批岗前教育人员名单 2.2021年度第三批岗前培训学习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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