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字[1999]8号 财税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1999年进口图书资料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1999-04-13
摘要:经国务院批准,对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1999年度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410万美元的图书、文献、报刊及其他资料(包括只读光盘),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财税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1999年进口图书资料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字[1999]8号         1999-04-13

  税屋提示——依据财政部令2003年第16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自二00三年一月三十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对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1999年度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410万美元的图书、文献、报刊及其他资料(包括只读光盘),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其中北京海关进口205万美元(包括北京机场海关、五里店、国际邮局);天津塘沽新港海关102万美元;深圳海关28万美元(包括文锦渡口岸、黄岗口岸);上海海关75万美元(包括虹桥机场海关、吴淞海关、上海车办、高阳路海关和宝山海关)。对本通知下达前已征税款准予退还。

  请通知有关海关办理免税事项。

财税部

国家税务总局

1999年04月13日

标签: 批发和零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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