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国税函[2002]191号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制外国公司有关船舶运输税收情况报告表格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2-06-21
摘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1]139号文件第八条,国家税务总局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发布享受免税待遇的外国公司名单。在此名单未下发之前,境内单位和个人仍要填报《外国公司境外收取船舶运输收入情况报告表》。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制外国公司有关船舶运输税收情况报告表格的通知

辽国税函[2002]191号             2002-6-21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制外国公司有关船舶运输税收情况报告表格的通知》(国税函[2002]384号)转发给你们,并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享受免税待遇的外国公司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1]139号文件第八条,国家税务总局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发布享受免税待遇的外国公司名单。在此名单未下发之前,境内单位和个人仍要填报《外国公司境外收取船舶运输收入情况报告表》。

  二、关于报表的印制和管理

  《代扣代缴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和《外国公司境外收取船舶运输收入情况报告表》及填表说明由各市国家税务局自行印制和管理。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二00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