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汕尾市教育局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09-04
摘要:异地就医待遇。学生参加本地城乡居民医保在异地就医的,住院报销比例最低55%,其中持本市转诊转院证明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的,享受与市内医疗机构同等住院报销待遇,最高可达85%。

致家长一封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版)

尊敬的家长:

  您好!

  2024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了。为了确保您的孩子能够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友情提醒您及时给您的孩子参保缴费。

  一、缴费时间和标准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集中征缴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缴费方式

  (一)线上自助缴费:进入“粤医保”“粤税通”“粤省事”“善美村居”微信小程序,按指引操作进行缴费。

  (二)线下自助缴费:1.村(居)委会代征:携带相关身份证明、银行卡到参保缴费人户籍所在的村(居)委会缴费;2.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前往政务服务大厅或者村委会,使用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按指引完成参保缴费;3.各地的办税服务厅: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到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缴费。

  (三)其他缴费方式:1.网签:携带相关身份证明、银行卡到全市任一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协议扣款缴费;2.职工医保个账代缴: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的“业务办理”界面下的“亲情账号绑定/解绑”功能绑定子女等家庭成员并经确认后,通过村(居)委pos机或“粤医保”微信小程序的“个账代缴居民医保(汕尾)”功能代缴个人缴费。

  三、待遇享受

  (一)待遇享受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普通门诊待遇。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发生的合规普通门诊费用以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列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200元。

  (三)特殊门诊待遇。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在内的53种病种列为门诊特定病种,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达到60%

  (四)住院报销待遇。住院报销比例最高可达85%,超过年度限额16万元部分基本医疗费用进入大额补充保险支付,自然年度内个人负担基本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部分还有二次补偿,最高报销支付可达65.4万元;经认定的困难群体,还可享受医疗救助。

  (五)医保电子凭证。为享受更加方便、快捷、安全的医疗保障服务,我们特倡议您和您的孩子激活并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实现看病、就医、购药等医保业务“掌上办”“码上办”“一码付”,真正做到让“参保群众少跑腿、医保服务多赶路”。

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情况调查(回执)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称谓 2024年度
是否参保
未参保原因
         
         
         
         
         
         


  备注:如家庭成员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商业保险,请也在未参保原因中注明。

  学生姓名:  学生班级:

  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致学生一封信(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版)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2024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了。落实学籍地参保政策,有利于在校生同等享受本地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保障学生就医权益,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为了确保您能够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友情提醒您及时参保缴费。

  一、缴费时间和标准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集中征缴期为2023年9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缴费方式

  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等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由学校组织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统一代收和缴费。

  三、待遇享受

  (一)待遇享受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普通门诊待遇。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发生的合规普通门诊费用以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列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200元。

  (三)特殊门诊待遇。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在内的53种病种列为门诊特定病种,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达到60%。

  (四)住院报销待遇。住院报销比例最高可达85%,超过年度限额16万元部分基本医疗费用进入大额补充保险支付,自然年度内个人负担基本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部分还有二次补偿,最高报销支付可达65.4万元;经认定的困难群体,还可享受医疗救助。

  (五)异地就医待遇。学生参加本地城乡居民医保在异地就医的,住院报销比例最低55%,其中持本市转诊转院证明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的,享受与市内医疗机构同等住院报销待遇,最高可达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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