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三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1]2号 2021-02-26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0]3号),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将于2021年2月27日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上述商品延长排除期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对附件所列65项商品,延长税委会公告[2020]3号规定的排除期限,自2021年2月28日至2021年9月16日,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税屋附件: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三次排除延期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1年2月26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