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税函[2023]73号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08-21
摘要:加强涉税风险法律宣传,提醒企业涉税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可能存在的法律责任。引导税务师行业坚持党建引领,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共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的通知

茂税函[2023]73号             2023-8-21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各区(市)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的通知》(粤税函〔2023〕21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市税务局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监督管理。各区(市)税务局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严格落实《通知》是税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部署要求的具体体现,积极调动发挥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坚决依法惩治涉税专业服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不断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规范发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履行监管职责。各区(市)税务局在落实《通知》严查违法行为基础上,要加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监管,组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实名制、信息采集、信用评价、信息公告与推送等工作,并聚焦涉税中介机构违规开展税收策划、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和歪曲解读税收政策问题,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推动行业自律。要加强管理,对专业服务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记账代理公司)开展信息采集、实名认证、业务数据开展检查工作,规范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进一步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

  三、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共治格局。各区(市)税务局在落实《通知》共治工的基础上,要继续加强内部交流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拓宽交流渠道、丰富交流内容、提高交流效率,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抓好机制贯彻落实,常态化开展涉税专业服务信息交流工作。要优化与财政、司法、市场监管和网信等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相关查处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会商,实现联动管理,切实维护本地经济秩序和税收安全。健全征税、退税、发票、稽查紧密衔接的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强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监管,强化警示教育。加强涉税风险法律宣传,提醒企业涉税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可能存在的法律责任。引导税务师行业坚持党建引领,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共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

2023年8月21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