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关于调整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各缴存人: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银发〔2023〕173号)精神,配合执行我省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调整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内容通知如下: 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属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5%。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2023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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