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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海沧区税务局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来源:厦门税务
序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产品名称
耗用农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核定方法
核定结果
核定期限起
核定期限止
农产品单耗数量
农产品耗用率
1
91350200612027220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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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系列酒
高粱
酒
成本法
14.17%
2023/1/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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