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汽车展厅所用材料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基本案情 甲公司是从事汽车销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新装修汽车销售展厅所耗用的装饰材料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些装饰材料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案例分析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上述公司装饰汽车展厅所耗用的原材料,属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中的不动产在建工程,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