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2方式二,根据表二分步计算 2.2.2不含税收入额超过3360元的: 第二步,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查表一中对应数据计算应纳税额,公式如下: 以例释法: 我们分别采用上述两种方式计算个人提供劳务所得个人所得税,验证公式的正确性。假如张三、李四为君合信公司年会做魔术表演和演唱,双方协商同意,表演完毕后君合信公司支付张三税后所得8000元,支付给李四30000元。 李四的纳税情况 按照方式二计算: 张三的纳税情况 李四的纳税情况 与方式一计算出来的一致,证明两种方式均适用。
附:换算系数的推导过程
假设含税劳务报酬收入A,不含税(税后)劳务报酬为B,适用税率为C,速算扣除数为D,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E,减除费用为F,其中C、D、F均可以从表一中查询得到
根据等式一:B=A-E和等式二:E=(A-F)*C-D这两个税收等式,推导如下
将等式二代入等式一后得到
B=A-[(A-F)*C-D]推导得出
等式三:A=(B-D+F*C)/(1-C)
当A大于4000时,F=A×20%,代如等式三得到
A=(B-D+ A×20%*C)/(1-C),进一步推导得到
A-A*C-0.2*A*C=B-D, 进一步推导得到
A=(B-D)/(1-0.8C),其中1-0.8C就是上述含税收入和不含税收入换算公式中的换算系数。
当适用税率为20%,即C=20%时,A=(B-D)/(1-0.8*20%)=(B-D)/0.84,换算系数为0.84;
当适用税率为30%,即C=30%时,A=(B-D)/(1-0.8*30%)=(B-D)/0.76,换算系数为0.76;
当适用税率为40%,即C=40%时,A=(B-D)/(1-0.8*40%)=(B-D)/0.68,换算系数为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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