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税[2019]1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第二条 攸县某网络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1月免征增值税六万余元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7号)第二条 【政策干货】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案例】攸县某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是位于攸县联星街道的一家从事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的企业,主要经营范围为: 广播电视传输基本业务、扩展业务、增值业务和其它相关业务;电视传播、电子信息、网络技术开发、转让和咨询业务;有线电视专用配套产品、电子信息专用配套产品销售。各类传输网络基础投资、安装、建设经营、光纤线路出租经营业务。代理发布广告业务。该纳税人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7号)第二条的规定,2020年仅1月份一个月免征增值税六万余元。 来源:株洲市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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