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检办字[1994]118号 财政部关于财政、税收、财务大检查办公室文件关于下发增值税所得税检查提纲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4-09-19
摘要: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返回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优质费、运输装卸费等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是否全部入帐,作为销售额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37.固定资产盘盈收入是否按规定转作营业外收入。

  38.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是否按规定转作营业外收入。

  39.企业1989年以前的亏损额,是否用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40.个人经营、利润归个人所有的假校办、假民政、假街道等各类企业,是否以集体所有名义,骗取减免所得税。

  41.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税法规定不一致的,是否按税法规定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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