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调整2019年5月税款申报期限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为适应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实际需要,现将我省2019年5月申报期限调整情况通告如下: 2019年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1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19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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