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温馨提示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5-13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为此,获奖者取得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奖金,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奖金支付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不扣缴其奖金个人所得税。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温馨提示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了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对获奖者表示热烈祝贺!

  获奖者秉持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至上,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科技创新,为建设科技强国贡献广东力量。坚持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是科技部门、税务部门的应有之义。

  在此,温馨提示各位获奖者及奖金支付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为此,获奖者取得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奖金,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奖金支付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不扣缴其奖金个人所得税。

  如获奖者或奖金支付单位有科技奖励相关问题,请致电020-87686883进行咨询;有相关税务问题,请致电020-12366进行咨询,科技部门、税务部门将竭诚为您服务。再次衷心感谢各位获奖者为科技创新作出的卓越贡献!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2年5月13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