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税收筹划案例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09-15
摘要: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税收筹划案例 某企业1月份购进增值税应税商品10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购进价款100万元,进项税额17万元。该商品销售单价120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月销量100件(增值税税率17%),则各月销项税额均为2.04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税收筹划案例
 
 
某企业1月份购进增值税应税商品10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购进价款100万元,进项税额17万元。该商品销售单价120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月销量100件(增值税税率17%),则各月销项税额均为2.04万元。但由于进项税额采用购进扣税法,1一8月份因销项税额(合计2.04×8=16.32万元)不足抵扣进项税额(计17万元),实际上在此期间是不纳增值税的。9、10两个月分别缴纳1.36万元和2.04万元,共计3.40万元(2.04×10-17)。这样,尽管纳税的账面金额是完全相同的,但如果月资金成本率2%,通货膨胀率3%,则3.4万元的税款折合为1月初的金额仅为:

  1.36/[(1+2%)9×(1+3%)9]+2.04/[(1+2%)10×(1+3%)10]=2.1174(万元)

  显而易见,这比各月均衡纳税的税负要轻。

  [案例]

  某机械有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生产A和B两种型号的产品,其中A产品免征增值税,B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0年5月,由于购进原材料产生的进项税额为6万元,支付电费2万元,进项税额3400元,支付热电力费1万元,进项税额1700元。

  按现行税法规定可以先行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60000十3400十1700=65100(元)

  该机械有限公司6月份销售产品取得销售收入150万元,其中A产品销售额为50万元,

  则进项税额转出额:

  (60000十3400十1700)×500000/1500000=21700(元)

  本月实际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1500000-500000×17%=170000(元)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65100-21700=43400(元)

  应纳增值税=170000-43400=126600(元)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