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关于“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依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对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 2022年7月14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 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有关要求,依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的有关规定,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22年第3号)内容,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开展了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根据清理结果,统一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主要内容 3份税务规范性文件全文失效废止。主要原因是《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8年第2号),相关内容已有新的规定替代,全文废止;《东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东营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2017年第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8号)到期失效。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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