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发[2009]6号 大连取消和停止征收6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01-22
摘要:本通知下发后,除国家、省政府以及上级政府授权市政府新设立的收费项目外,其他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立和开征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已经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附件2:

大连市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60项)

  公安部门(7项)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机动车牌证工本费

  机动车安全检验费

  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

  外国人签证费、证件费

  外国人居留许可收费

  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法院(1项)

  诉讼费

  仲裁委(1项)

  仲裁收费

  财政部门(1项)

  收费票据工本费

  地税部门(1项)

  税务发票工本费

  工商部门(2项)

  企业注册登记费(含变更登记费)

  个体工商户登记费(含变更登记费)

  质监部门(4项)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

  计量检定收费

  锅炉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费

  气象部门(1项)

  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收费

  劳动保障部门(1项)

  职业技能鉴定费

  卫生部门(2项)

  医疗事故鉴定收费

  卫生检验收费

  计生部门(1项)

  社会抚养费

  民政部门(1项)

  殡葬收费

  人事部门(3项)

  委托保存人事关系档案收费

  职业技能鉴定费

  人事考试收费(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和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收费)

  药监部门(1项)

  药品检验费

  农业部门(1项)

  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费(含消毒费)

  林业部门(1项)

  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安监部门(1项)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费

  交通部门(2项)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考试费

  公路路产赔(补)偿费

  文化部门(1项)

  图书超期使用和损坏赔偿费

  信息产业部门(1项)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城建部门(5项)

  城市污水处理费

  城市占道费

  市政设施、道路、绿地、园林损坏补偿费

  垃圾排放管理费

  居民卫生费

  环保部门(2项)

  排污费

  环境监测服务费

  水务部门(5项)

  水资源费

  水土流失防治补偿费

  河道采砂管理费

  占河费

  清淤费

  海洋渔业部门(1项)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含特种海产品资源保护费)

  国土房屋部门(5项)

  占地费

  耕地开垦费

  土地复垦费

  土地闲置费

  房屋登记费

  人防部门(3项)

  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人防工程拆迁补建费

  工事使用费

  外办(2项)

  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签证代办费

  教育部门(5项)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

  成人高校招收考试收费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

  社会考试收费

  学费、宿费(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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