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下,“董事会”20问20答

来源:中税盟于江 作者:中税盟于江 人气: 时间:2024-08-11
摘要: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规模小的公司外可只设一名董事,履行董事会的职责。具有新《公司法》第178条规定情形的5类人员,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担任董事。

  一、董事会是必设机构吗?

  答: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规模小的公司外可只设一名董事,履行董事会的职责。

  二、哪些人可以成为董事?

  答: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是非股东;但公司必须是自然人。

  三、担任董事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答:具有新《公司法》第178条规定情形的5类人员,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担任董事。

  四、董事的职责权限一样吗?

  答:不一样。新《公司法》规定了6类董事,分别是:

  1)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通常由股东会选举或股东委派。顾名思义,这类董事主要职责就是领导和管理公司。

  2)职工董事,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职责上侧重于保护职工权益。

  3)外部董事,是国有独资企业独有的职位。外部董事通常是某个领域的专家。不担任董事会以外其他职位,不负责执行公司事务。

  4)独立董事,是上市公司必设职位。外部董事须与上市公司及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利害关系。

  五、公司一定设职工董事吗?

  答:不一定。职工人数少于300人的公司,可不设职工董事。

  职工人数在300人以上且监事会没有职工监事的公司,才必须设职工董事。

  六、董事的产生办法有哪些?

  答:通常,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股东指定。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

  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七、董事会人数有限制吗?

  答: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可以只设1名董事。

  其他公司,至少须有3名董事,没有上限。

  八、董事的任期是多久?

  答:董事每届任期不超3年,可连选连任。

  九、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如何产生?

  答:有限公司,由公司章程规定选举办法。

  股份公司,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十、副董事长是必设职位吗?

  答:不是。

  十一、董事都有资格担任法定代表人吗?

  答:不是。只有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和经理,可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十二、董事可以辞职吗?

  答:可以,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通知到达,辞职生效。

  十三、董事履职不当,是否需要赔偿?

  答:需要。但可以请求公司为其投保责任保险。

  十四、董事会会议多久召开一次?

  答:有限公司,由章程规定。

  股份公司,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

  十五、谁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答: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

  董事长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十六、董事会需要提前通知吗?

  答:有限公司,由章程规定。

  股份公司:定期会议,提前10天通知,临时会议,由公司规定。

  十七、哪些人可以参加董事会?

  答:全体董事和监事,及其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董事会。

  经理列席董事会。

  十八、召开董事会需要全体董事参加吗?

  答:不需要。通常只须过半数董事出席;特定的回购股份时,须2/3上董事出席。

  十九、董事的表决权如何确定?

  答:每个董事的票数相等,即一人一票。

  二十、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比例是多少?

  答:通常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即可通过。

  授权发行新股和财务资助(超过10%)的,须全2/3以上董事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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