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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所取得的手续费为什么要纳税? 2011年01月17日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问: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是在履行法律义务,而不是商业行为,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为什么还要纳税? 答:现行《营业税条例》第八条规定,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其他任何地区、任何部门均不得规定营业税免税、减税项目。目前国家并没有关于“三代”手续费免征营业税的明文规定,所以对于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按照“服务业”税目中“其他服务业”适用的税率5%缴纳营业税,同时并入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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