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关于接收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报告的公告 北京海关公告2019年第15号 2019-11-14 为进一步引导进出口企业、单位自查自纠、守法自律,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处理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61号),现就北京关区各隶属海关接受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报告的部门和联系方式对外公告(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关 2019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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