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资金拨付方式是国库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改变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国库资金分散支付方式,采用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已在政府高层和国库管理部门达成共识。作为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涉及技术条件、法律环境、管理体制、人员素质和各地千差万别的财力基础诸方面的因素,因此在明确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应当考虑有多种实现形式的存在,并在实践中不断地改进与完善,以期最终达到完全规范的制度目标。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基本要求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功能的实现,应当具备三个基本条件:其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包括财政部门在央行设立的国库单一账户和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设立的用于工资支付、政府采购、经费支出等集中清算的财政集中支付专户,以及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开设的用于日常支出的零余额账户。其二,财政支付信息系统的建立。该系统运用计算机网络连接财政业务部门、央行国库、集中支付机构、预算单位和经办银行,其基本功能是向有关各方提供实时的预算指标信息和支付指令信息。其三,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的建立。该系统连接央行国库、财政集中支付专户经办银行和所有预算单位经办银行,其基本功能是在预算单位发生支付时能实时提供央行国库与财政专户及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资金清算。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最终目标是最大限度地减少财政资金的库外沉淀和闲置浪费。其基本运作程序是:预算单位按照批准的用款计划向财政支付机构提出申请,经支付机构审核同意后在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中向收款人支付款项,然后通过银行清算系统由零余额账户与财政集中支付专户进行清算,再由集中支付专户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下,由于银行间的清算是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时进行的,因而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的账户在每天清算结束后都应当是零余额账户,财政资金的日常结余都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中。 二、国库集中支付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 (二)部分层面集中支付形式 可以考虑,在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清算系统尚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采取变财政向预算单位的全额一次拨款为部分多次拨款的办法,即在国库层次的改进;或预算单位保留合理的周转金以应支出,单位随用国库随补的办法,即在预算单位层次的改进;或支付机构只控制大额支出,零星支出授权单位直接支付的办法,即在中间层次的改进。 (三)单项资金集中支付形式 (四)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融合形式 三、几种实现形式的效绩评价 其一、两种制度的操作主体一致。会计集中核算是按照会计委派制的要求,由财政部和中纪委共同提出,中纪委二、三、四次全会和历次财政会议多次部署的一项工作,作为源头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实施的。国库集中支付也是按照财政部和中纪委的要求,中纪委五次全会和去今两年财政会议具体部署的,同样也作为源头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实施的。同一部门部署的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当考虑其有机结合,考虑其已有物质、技术、信息、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 其二、两种制度的承担对象一致。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党政机关及直属机构,其制度作用的具体对象是财政资金的使用过程;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对象及制度作用的具体对象与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对象完全一致。 其三、两种制度的最终目标一致。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通过改变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和会计业务处理程序,强化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杜绝胡花乱用和铺张浪费,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则是通过改变国库资金拨付方式,解决国库资金多环节拨付、多户头存放形成的大量库外沉淀和闲置浪费,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两种制度的出发点尽管不同,但最终归宿是完全一致的。就目前基层单位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情形看,胡花乱用和铺张浪费造成的资金损失远比资金闲置造成的资金损失大得多。 因此,采用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支付两种制度融合的形式,由同一操作主体对同一操作对象实施业务运作,在管理成本节约的情况下,既解决资金使用过程的胡花乱用问题,又解决资金拨付过程的闲置浪费问题,通过制度创新,共同实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终目的。 ——兰考黄河河务局 王凤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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