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生猪屠宰各项参数调查表(四川省)
三、评估方法
为了评估企业申报销售收入的真实性,选取了原料成品率、电耗、工耗、包装物耗用四个评估指标,测算评估期的产品产量,结合期初库存产品产量,换算出评估期产品销售收入,与其申报的销售收入对比,从而发现疑点问题。
由于农产品加工行业大多存在现金交易、消耗率差异大、违规使用和开具农产品收购凭证等问题,评估中还需要用存货查验、农产品收购凭证审核等方式来进一步查证疑点。
(一)投入产出法:根据原料与产品的产出比例测算产量和产值。公式如下:
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投入原材料数量×原料成品率
评估期产品销售收入=(评估期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期末库存量)×平均产品单价
分析方法:应用该模型能核对企业申报的销售额是否真实。如测算产值大于其申报的销售收入,则要查证有无帐外经营、瞒报、漏报、迟报计税销售额问题。
(二)实耗测量法
1.电耗测算法:根据企业所耗用的电度数来测算企业的产值。公式如下:
评估期产品产值=耗电总量×每度电耗产值
2.工耗测算法:以耗用的工人工资确定产值。公式如下:
评估期产品产值=工人总工资额×每元工人工资产值
3.包装物耗用测算法:以耗用的纸箱、胶袋等包装物数量确定产值。公式如下:
评估期产品产值=耗用包装物总量×单位包装物产值
分析方法:对不同产品,分别应用上述1个或多个模型核对企业申报的销售额是否真实。如测算产值大于其申报的销售收入,则要查证有无帐外经营、瞒报、漏报、迟报计税销售额问题。
橡胶行业
一、行业征管难点:
(一)税务机关对自产农产品产量、农产品的收购数量、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及收购发票的真实性难以有效核实。一是农产品收购中存在大量的虚增收购数量和收购价格的情况,但税务机关难以核实。二是税务机关对农产品经营者所销售的橡胶初级产品是自产,还是向其他生产者收购后再销售,难以准确掌握和划分。不少农场不仅直接种植橡胶,生产橡胶初级产品标胶,同时也外购胶乳加工标胶,即存在同一人既属种植者又属收购者的情形。
(二)由于政策规定购进免税农产品销售按收购价以13%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销售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应换算成不含税价依13%计算销项税,导致 “毛利”低于13%的农产品出现大量进项税留抵税额,征扣倒挂。
(三)橡胶制品的生产主要是化学合成反应,工艺比较复杂,产品规格也很多,个别企业的生产工序多达30多道,税务人员由于缺少化学方面的专业知识,一直以来对这类企业的单位产品原材料耗用量、动力消耗量等投入产出指标是否准确难以确定。
(四)橡胶属于重要的工业原料,其国际市场价格波动频繁,且幅度大,天然乳胶价格低的时候4000多元一吨,高的时候可达10000多元一吨。在现行农业产品税收管理政策中,农业生产者直接销售天然乳胶是免税的,如果对市场价格不掌握,天然乳胶生产者很可能利用时间差虚增销售价格,使制品生产企业多抵扣进项税额,少缴税款。
(五)同类企业之间、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税负不均衡。经调查,乳胶制品企业的税负大多在4%左右,而某某企业(福利企业)的税负却高达10%,经调查分析是该企业涉嫌利用福利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钻空子,购进原材料时不索取进项发票抵扣进项税额,造成其税负畸高,但却可以令上一销售环节不缴税。又例,某乳胶制品生产企业2002—2004年的税负分别为10.18%、1.84%、8.01%。
(六)国产天然乳胶和进口天然乳胶同属60%的高氨型浓缩乳胶,但国产乳胶目前普遍是适用13%的税率,而进口乳胶海关却按17%的税率代征,这造成生产同一产品的不同企业可能因原料来源地不同而导致税负不同。
二、评估指标参数
(一)橡胶农产品:
橡胶林每亩种植28-33棵橡胶树,每颗橡胶树每月产胶乳6公斤,每公斤胶乳平均产0.28-0.33公斤干胶。
(二)橡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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