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某制药有限公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来源:株洲市税务局 作者:株洲市税务局 人气: 时间:2020-12-16
摘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湖南某制药有限公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政策干货】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案例】湖南某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集化学药物、生物药物研发、原料药合成、制剂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创新性制药公司,主要从事皮肤科领域的药品、医疗器械及消毒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文件,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的规定,共计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近一百三十万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极大促进了企业研发,使得企业具有更多的现金流进行项目的投入,并间接降低了企业税负,帮助企业形成了稳定持久增长的动力源,助力了企业发展。

 



武汉市积极推进科技税收优惠政策落实(2014-04-04)<科学技术部>

  为进一步扩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技术交易税收优惠政策覆盖面,激励企业创新,促进技术交易,近期,武汉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集中利用两周时间举办了7场专题培训会。

  培训会依据武汉市企业分布情况,科学拟定培训时间、场次、地点和对象。对未在“武汉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市区联动的方式,分区分批安排了4场培训会,针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洪山区企业多且集中的实际,专门组织了“上门培训”,确保满足武汉市所有高新技术企业参加培训的需求。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流程,解决共性问题,对在“武汉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的企业安排了3场集中培训。

  培训前,武汉市技术市场办联合市国税局、武汉市地税局有关部门,搜集整理出了与企业密切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关键条款和具体规定,征集归纳了企业落实政策遇到的疑点难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提供了依据。结合工作实际和部分企业意见建议,明确了培训会的三个重点内容,即宣讲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讲解企业研发项目申报加计扣除工作的流程及项目材料的撰写要求、解答企业落实有关政策时遇到的疑难问题。培训会后,围绕企业对政策的知晓度、落实政策的疑难点等问题,对未办理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182家高新技术企业接受了问卷调查。

  本轮培训会邀请到了武汉市技术市场办、武汉市国税局所得税处、武汉市地税局税政二处相关负责人主讲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培训会紧密联系实际,突出企业主体,改进培训方式,受到了参加培训的473家企业、769名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和技术部门负责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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