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食堂取得的餐饮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7-19
摘要:高校学生食堂取得的餐饮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免征增值税。 财税[2016]82号文件第三条
  高校学生食堂取得的餐饮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免征增值税。
  ——财税[2016]82号文件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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