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令2015年第1号 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条款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10-29
摘要:为规范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以下简称援外项目实施企业)的资格认定,依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制定本办法。

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条款废止]

商务部令2015年第1号       2015-10-29

  税屋提示——
  1.依据商务部令2021年第2号 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自2021年5月10日起,删除本法规第十二条中的“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 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自2019年11月30日起,本法规删除第六条第二款第二项的“(二)具备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修改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为:“企业出资情况的说明并承诺属实”。删除第十二条第二款中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已经2015年9月14日商务部第5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高虎城

2015年10月29日

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以下简称援外项目实施企业)的资格认定,依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援外项目实施企业是指经资格认定,可承担中国政府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任务的企业和其他组织。

  前款所称的援外项目实施企业包括:

  (一)对外援助成套项目(以下简称成套项目)总承包企业和项目管理企业;

  (二)对外援助物资项目(以下简称物资项目)总承包企业;

  (三)对外技术援助项目(以下简称技术援助项目)实施单位;

  (四)对外人力资源开发合作项目(以下简称人力资源项目)实施单位;

  (五)对外援助项目咨询服务单位。

  第三条 商务部负责援外项目实施企业的资格认定和资格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协助商务部进行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

  援外项目管理机构协助商务部对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进行资格管理。

  第四条 商务部根据援外项目实施企业的不同类别,分别采用资格审查或资格招标方式进行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

  经资格认定的援外项目实施企业可在相应的资格类别范围内承担援外项目具体实施任务。

  第二章 资格条件及认定方式

  第五条 援外项目实施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系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

  (二)所有出资人均为中国投资者;

  (三)前三个会计年度未出现亏损;

  (四)前三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或违反有关援外管理规章受过行政处罚;

  (五)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条 商务部通过资格审查方式认定成套项目总承包企业资格。

  申请成套项目总承包企业资格的,除具备第五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具备一级施工总承包或相应等级的技术资质,申请前三年均列入商务部统计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前一百强;

  (二)[条款废止]具备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

  (三)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资格有效;

  (四)具有良好的金融资信条件;

  (五)具有良好的经营诚信表现。

  第七条 商务部通过资格招标方式认定成套项目管理企业资格。

  参与成套项目管理企业资格招标的,除具备第五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可从事项目管理服务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国务院发展改革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管理或全过程策划和准备阶段管理类别)甲级资格;

  (二)具备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与具备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法人单位签订长期合作协议;

  (三)具备在境外开展相关业务的业绩;

  (四)具有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经验。

  第八条 商务部通过资格审查方式认定物资项目总承包企业资格。

  申请物资项目总承包企业资格的,除具备第五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系符合《对外贸易法》规定的对外贸易经营者;

  (二)具有良好的金融资信条件;

  (三)申请前三年在受援国有进出口业绩;

  (四)具有良好的经营诚信表现。

  第九条 商务部通过资格招标方式认定技术援助项目实施单位资格。

  参与技术援助项目实施单位资格招标的,除具备第五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相关专业的技术能力;

  (二)具备在境外开展相关业务的业绩;

  (三)具备相关项目的实施经验。

  第十条 商务部通过资格招标方式认定人力资源项目实施单位资格。

  参与人力资源项目实施单位资格招标的,除具备第五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丰富的对外培训经验和较强的外事接待能力;

  (二)具备开展培训所需的师资力量、培训场所和其他软硬件;

  (三)在相关行业、专业或领域内,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和影响力。

  第十一条 商务部通过资格招标方式认定咨询服务单位资格。

  参与咨询服务单位资格招标的,除具备第五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咨询资质或其他技术资质;

  (二)具备开展境外项目咨询服务的相关业绩;

  (三)具备项目咨询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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