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更新为580条,你享受了多少?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田俊 孙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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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1-15
摘要: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更新了《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由2015年11月发布时的630条更新为580条。这是国家税务总局全面落实减免税政策,规范减免税事项办理,方便纳税人办理减免税的大举措、实举措,叫好声一片。以前,税收优惠散落在税收法规和文件中,难知晓、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更新了《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由2015年11月发布时的630条更新为580条。这是国家税务总局全面落实减免税政策,规范减免税事项办理,方便纳税人办理减免税的大举措、实举措,叫好声一片。以前,税收优惠散落在税收法规和文件中,难知晓、难查询,现在对照目录,纳税人可以方便地知晓、检索和享受。
目录在手,税收优惠应享尽知
《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以下简称《代码目录》)包括580条,涉及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等。
国家税务总局收入和规划核算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减免税政策涵盖截至2015年12月底有效的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将它们按收入种类、政策优惠的领域分类,分别赋予减免性质代码和减免项目名称,对减免税进行精细管理,以便纳税人办理减免税申报、备案、核准、减免退税等业务事项时迅速检索使用,确保征纳双方信息对称,税收优惠应享尽知。而地方制定发布的适用于本地区的减免税政策,不在目录范围之内,相应政策代码及发布方式等由各地税务机关另行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政策的新增、废止等情况,每月对目录进行更新。
利用《代码目录》,企业通过查询、分析,就可以知道企业涉及多少项减免税优惠。北京鑫税广通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王进告诉记者,以节能环保领域为例,一家综合性的节能环保集团,可能会涉及的减免税政策,增值税有8项,消费税有4项,企业所得税有6项,资源税有4项,城市维护建设税有1项,房产税有3项,城镇土地使用税有7项,车船税有6项,车辆购置税有2项,教育费附加有1项。具体政策见《代码目录》第36~第43、第99~第102、第244~第249、第302~第305、第312、第329~第331、第424~第430号、第489~第494、第503~第504、第573。
可见,单纯从节能环保领域来看,这家企业可能会涉及10个税费方面的优惠政策共计42条。
《代码目录》发布前,普通企业经营者和财务人员要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上千条政策法规中,及时准确地梳理出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实非易事。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代码目录》,极大方便了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
早有目录,有多少遗憾可避免
《代码目录》出台后,一些纳税人感叹,如果早有目录,有多少遗憾可以避免。
近日,大连开发区某船舶制造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就有这样的感叹:“如果不参加《代码目录》培训,开山填海的减免税政策就与我们错过了。”原来,该企业2014年度经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批准,取得了大连开发区区域的部分海域使用权,并进行了相关的填海工程,目前填海工程基本完成,预计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80余万元。而近期参加了地税局针对纳税人举办的政策辅导,了解到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15号)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开山填海整治土地和改造废弃土地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年限以及实行备案管理的公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文件规定,辽宁省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五年。由于近年来世界航运市场处于历史最低谷,给修、造船企业以致命的影响,因此,该项税收减免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助推力。
而在实际征管中,企业涉及开山填海事项较少,很多企业因为“不知道”而错过了相关的减免税优惠。
“纳税人面对减免税政策有三种心态。第一种是不知道,第二种是不确定,第三种是不愿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教授高金平说。
所谓不知道,是指现在整理出来的这580项减免税优惠政策,专业人员集中精力看一遍需要用两个小时,何况非专业人士。有些文件确实生僻,有些优惠受众群很小(例如边销茶免征增值税优惠),如果未经整理,这些文件如同珍珠散落于税海之中,要纳税人如何去税海拾珍?由于不受企业关注,税务代理从事减免税服务的比例也很小,因此许多税收减免的文件明明很有意义,却失去存在感,甚至有些文件纳税人完全不知道,很可惜。其实不要说纳税人不知道,税务干部对于历年减免税优惠能够如数家珍的也不多。这次《代码目录》的汇编对于减免税政策落地起到很大的推进作用,实效性非常强,至于纳税人能否理解并享用这些优惠暂且不说,起码纳税人知道了这些优惠的存在。
所谓不确定,是指税收政策专业性较强,一些企业对于自身的业务是否属于减免税范围很不确定。例如有些销售农产品的公司,对于购进的农产品是否属于从农村合作社购入,对农村合作社的界定搞不清楚,直接导致了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知道如何抵扣。又如某些企业对于“公司+农户”的税收优惠文件没有把握,因此在实务中也不敢运用操作。再如纳税人对于改制重组过程中哪些情况可以免征契税没有底气。类似情况很多,纳税人对税收优惠的政策文件有种雾里看花的感觉。一些大企业会聘请税务顾问将税收优惠政策用尽用足,而一些没有聘请税收专业人士的中小型企业,对这些优惠也许只能一笑而过,因业务能力不足而放弃享用。
纳税人不愿用优惠的情况比较复杂。对于纳税人而言,减免税政策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雪中送炭型,该类政策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例如高新技术类优惠、创投类优惠以及加计扣除类优惠等等,这些优惠与企业经营利润息息相关,因此,对于这些优惠政策,企业视若珍宝,会不计其烦地递交各类资料以享受相关优惠。
另一种是锦上添花型,对于纳税人而言,该优惠可有可无,对整体税负影响不大。
比如,近日记者了解到,某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对某国有银行进行纳税辅导时发现,该银行与企业签订的所有借款合同均缴纳了印花税,其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也缴纳了印花税。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4〕78号)第一条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但是该银行却放弃了该项税收优惠。为什么会这样呢?原来,对于该政策,小微企业享受的比率较高,而金融机构的享受率普遍较低。因为办理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备案,需要提供的资料除借款合同外,还需要证明其贷款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上年度财务报表等相关证明资料。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部分递交的相关资料需要从贷款企业取得,手续较为复杂,且该减免税额对金融机构而言对整体税负影响很小,于是大多数金融机构就选择了放弃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宣传目录,让税收优惠开花结果
高金平介绍,减免税政策的实施有三个特点,第一,地域性较强。例如沿海发达区域,受理的多是高新、金融等减免税备案或审批,很少涉及农林牧渔减免税优惠;相应的,一些郊县地区多是涉农优惠,对于资本、金融类减免税鲜有涉及。第二,行业带动性强。许多行业都有行业协会,一般只要这个行业协会中某一个成员享受了某项减免税政策,行业带动效应比单向的税法宣传渗透速度快很多。第三,企业所得税以外的税种减免税备案或审批所需资料有待进一步规范。
因此,《代码目录》的汇编对于纳税人减免税政策的享用有很强的现实意义。高金平希望,《代码目录》的汇编和更新可从以下几方面改善,使其更好服务于纳税人。
(1)简并同类项。580条减免税优惠条目,对于纳税人而言,信息量依然太大,纳税人学习了解时容易产生审美疲劳,建议将具有相似性的优惠政策予以合并,例如与残疾人有关的税收优惠,进口图书、报刊免征增值税类的优惠等等进行简并,旨在精简优惠政策数量,便于纳税人掌握。
(2)政策推送具有个性化。纳税人因自身经营性质的不同,有可能仅需要了解个别减免税优惠政策,因此在具体的纳税服务时可以分地域、分板块进行政策宣传,有针对性地进行减免税文件推送,例如可分为高新技术类、金融类、资本交易类等等,适当的时候可以通过行业协会进行政策宣传。
(3)关注优惠政策的实效性分析。每一项减免税优惠实质上都是国家放弃一部分税收收入来鼓励经济发展,一项减免税政策的调研、制定、宣传、落实与后续评估是一个有机整体。希望以后要多落实一些雪中送炭类的减免税优惠,逐步取消锦上添花类政策。
(4)加强后续监管。任何一项权利都需要制约,纳税人在享受减免税优惠的同时,不得滥用这项权利,因此,备案后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需要设置一套标准化的后续监管流程,对于转至风控的案件,必要时引入税务稽查,查实纳税人是否存在利用减免税政策偷逃税款的情形。
王进也呼吁,税务机关今后应该更好地做好《代码目录》的宣传。
首先,加大宣传力度。各级税务机关应该运用官方网站、微信群、12366呼叫服务中心等渠道,向广大纳税人宣传目录制定和出台背景,帮助广大纳税人及时了解目录的概况和主要内容,为他们尽早熟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内容提供信息渠道,也可通过电视台、室外大型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直观宣传,引起纳税人的广泛关注。
其次,充分发挥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业服务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要充分运用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力量,将减免税政策及其代码目录等内容向广大纳税人进行宣讲、普及。
最后,建议适当修改《代码目录》,做到分类标准统一,如分别按税种、行业、企业、地区等分类;在分类中,应以行业、企业、地区的分类为主,以税种分类为辅,删除以后不再发生的减免税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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