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 2022-8-24 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3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1号)规定,为规范税收执法依据,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全文废止3件规范性文件。 1.废止《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2.废止《国家税务总局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3.废止《国家税务总局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局关于修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2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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