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对企业取得的外国发票是如何管理的?发票上是否需要企业或税务机关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号)文件的规定: 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因此,贵公司取得境外凭证可以列支,但税务机关审查时需要由贵单位提供确认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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