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804号建议的答复 财预函[2023]45号 2023-6-21 杨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财力性转移支付占比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交我部办理。我们在认真研究、反复协商的基础上,拟定了初步答复意见,并与您进行了沟通。根据反馈意见,现正式答复如下: 近年来,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规范转移支付项目设置,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增强基层财力保障能力。 一是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要求,2013-2018年期间,针对专项转移支付过多过细、交叉重叠等问题,按照“清理存量、严控增量、完善机制”的思路,通过清理退出、整合归并等措施着力做好“减法”,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数量从2013年的220个大幅减少到2018年的73个。同时,做好严控新设专项的“加法”,建立健全专项定期评估机制,努力构建有进有出、动态调整的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机制。 二是完善转移支付项目分类。结合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展,按照转移支付项目设置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2019年对原来的转移支付体系进行了完善,将当时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中属于共同财政事权的项目归并,设立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调整后,转移支付的项目设置更加合理。一般性转移支付用于均衡地区间财力配置,弥补地方收支缺口,不指定具体支出用途,由地方统筹使用,保障地方日常运转和加快区域协调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主要用于保障地方落实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的所需财力;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引导地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三是大力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在近年来中央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积极调整结构,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2023年转移支付规模达到了10万亿元,剔除一次性安排的支持基层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后增长7.9%。同时,优化转移支付支出结构,持续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老少边穷转移支付等财力补助资金力度,稳步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剔除特殊转移支付等一次性因素影响,2023年一般性转移支付(不含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比2019年增长41.2%,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比重从46.9%提高至51.5%。此外,推动地方加强涉农资金统筹使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推动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20号),以促进地区间财力均衡为导向,指导督促省级政府担负起主体责任,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推动省级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合理增长机制,结合均衡区域间财力需要,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促进省内财力均衡。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为加强财政宏观调控、推动经济平稳运行、保障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力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下一步,中央财政将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转移支付管理,持续优化转移支付支出结构,推进建立更加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预算司 010-68553998 财政部 2023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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