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中的增值税应税项目处理?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10-11
摘要:问:债务重组中如果涉及增值税应税项目,债务人和债权人如何处理? 答:(1)债务人:如债权人不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债务重组利得应为转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该非货币性资产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
问:债务重组中如果涉及增值税应税项目,债务人和债权人如何处理?
答:(1)债务人:如债权人不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债务重组利得应为转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该非货币性资产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债务重组利得应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
(2)债权人:如债权人不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作为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处理;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作为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处理。
|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