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总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为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专门主持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贯彻实施《纲要》、《意见》,狠抓工作落实,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把税收法治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一起谋划、部署、推进和落实,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印发开展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通知,把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和年终测评,并将述法考核、评议结果作为衡量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作用发挥的重要内容和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二)认真落实《纲要》《意见》。税务总局党委把《意见》作为落实《纲要》的重要抓手和“十四五”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税的工作规划,坚持系统观念,采取“工作方案+任务分工+试点引领”的方式点面结合,将24项重点任务细化为100项具体任务、247个步骤措施有序推进,如期完成2021年全部任务,提前完成2022年2项任务,75项高含金量举措落地见效,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迈出坚实步伐。 (三)强化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规则》等法规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2021年召开多次党委会、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起草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制定的税务部门规章、税费征管政策等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一)统筹推进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机制,打造全国统一的政策宣传辅导精准推送标签体系,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细,全年新增减税降费约1.1万亿元,特别是主动提出并迅速落实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缓缴税费超过2100亿元,为煤电供热企业办理“减、退、缓”税271亿元,使税费优惠成为纾困解难的“及时雨”。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结果显示减税降费落实到位、成效明显。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守牢不收“过头税费”底线,组织税费收入超过24万亿元。实现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土地闲置费等6个非税收入项目全面平稳划转,以及土地出让金等4个项目从试点到全面平稳划转到位。 (二)推动税务系统组织体系优化高效。编制税务总局权责清单,在国务院各部门中第一批报送中央编委审核同意并由中央编办印发实施。结合金税四期建设,开展优化税务岗责体系专题研究,打造与金税四期相适应的新型税务岗责体系。加快落实税务干部学院改革,完成税务干部学院深化改革“1+2”方案,同步印发“三定”规定。落实机构编制法定化原则,完善各级税务局“三定”规定工作,努力实现机构运行优化高效、人员管理科学有效。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主动推出并顺利实现财产行为税十税合并申报,全面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整合申报改革,表单数量共减少2/3。聚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联合全国工商联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联合银保监会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2021年帮助小微企业获得相关贷款703.3万笔,贷款金额16789.9亿元,同比增长46.9%。在近年来取消61项税务证明事项基础上,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四)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聚焦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连续第8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并全面落地100条便民举措,除法律规定要求和需线下实物交付的以外,212项办税缴费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21年万家民营企业评价营商环境报告》显示,税费缴纳便利度企业获得感最强、认可度最高。第三方开展的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2021年综合得分较2020年同口径提升2.1分。2021年新增涉税市场主体1326.1万户,同比增长15.9%。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我国的税收协定网络已覆盖112个国家和地区,更新发布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54份,累计发布税收指南104份,服务我国企业“走出去”发展。 三、健全税费法律制度体系 (一)积极推动相关税费立法。持续推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配合做好相关税收立法,已有12个税种制定法律,其他税种立法工作和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工作有序推进。加快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法制化建设,配合推进医疗保障法立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修订并实施《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税务总局全年发布税务规章4件、税务规范性文件34件。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各省税务局报备税务规范性文件开展交叉审查,加强问题整改和绩效考评力度,税收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高。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大税务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8月以来联合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开展的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专项行动圆满收官,依法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47万余户,虚开骗税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等虚开骗税高风险行业案发率呈下降趋势。联合最高检、公安部、人民银行等六部门印发相关指导意见,实现打击“三假”从集中打击向常态化打击转变。深入开展文娱领域和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综合治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郑爽、黄薇、平荣、邓伦等一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重大偷逃税案件,促进相关行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依法对偷逃成品油消费税的企业进行查处,维护国家税收安全。 (二)完善税务执法程序。认真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修订出台《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提升执法规范的法律层级;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清理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保证行政处罚法在税务领域得到全面准确适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改完善相关实施办法和事项清单。修订《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完善案件审理制度,提高案件审理质效,2021年,全国税务系统审结重大税务案件9709件。 (三)创新税务执法方式。推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开展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探索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立案稽查、公开曝光的税务执法“五步工作法”,实现规范市场行为、降低执法成本、形成执法震慑的综合效果,使税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加强以案释法,指导各地税务机关先后曝光11批次36个典型案例,助推公平法治的税收营商环境建设。 五、依法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一)妥善办理复议应诉案件。依法办理复议案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税务争议主渠道作用,2021年,税务系统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445件,新发生一审应诉案件1037件。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行政复议意见书相关工作的通知》,建立行政复议意见书执行监督机制,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 (二)依法处置信访等突发事件。制发《税务系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程》,大力推进税务系统信访工作的法治化、信息化和科学化。加强突发事件舆情风险应对,提高税收舆论工作水平。 六、强化税务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推进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结合税务实际,主动探索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修订完善《关于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意见》及6项配套制度,将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要求融入制度文件,使税务系统监督制度和责任制度体系更加务实管用,“两权”监督更加有力有效。 (二)加强税务执法制约和监督。统筹开展税收重点工作督查,对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督查。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累计完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500余个,对32名厅局级或拟任厅局级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切实推进“一案双查、以案促改”,促进税务人员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积极推进落实执法责任制,严肃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进一步发挥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办的“撬动”作用,全年开展日常督审项目232个、定向督审项目138个,全面覆盖各省级税务局,强化内部行政监督,为税收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三)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修改完善《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等相关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税务系统政务公开评估,政务公开更加透明高效。 七、大力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 (一)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深入落实《意见》,精心谋划智慧税务蓝图,全面完成金税四期顶层设计,深化税收征管理念、业务、技术、岗责变革,推动征管方式从“收税”到“报税”再到“算税”、征管流程从“上机”到“上网”再到“上云”、征管效能从“经验管税”到“以票控税”再到“以数治税”转变,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有力推进,数字法治、智慧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稳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成功推出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发挥重要撬动作用。以推进发票电子化为契机,积极构建“一户式”管理机制,有力提升了税收治理的信息化法治化水平。 (三)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务系统与外部门数据共享相关制度文件,积极稳妥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积极做好已集成系统数据管理和外部获取第三方数据与税务内部数据融合贯通工作,持续加强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 八、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加强领军人才和税收法治专业人才库建设。壮大税务公职律师队伍,2021年底全国税务系统共有公职律师6000余名。参加司法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加强税务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 (二)加强税务干部法治教育。修订税务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管理办法和任职培训实施办法,把法治教育列为必修课。印发进一步加强税务干部法纪教育培训的通知,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税务人员法纪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务人员统一执法资格考试,提升税务干部法律素养。 一年来,税务总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税收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现象还时有发生;三是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高素质专业化税收法治人才还比较缺乏。 2022年,税务总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奋进力量,着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着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着力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在新征程上推动税收现代化取得新的更大成就,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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