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财税[2014]8号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全市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05-13
摘要: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是财税部门研究税制改革方案、制定财税政策的基础,是加强税政分析和财源建设、提高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的有效措施。各区市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确保质量完成调查任务。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全市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青财税[2014]8号      2014-05-13

各区、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的通知》(财税〔2014〕41号)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2014年我市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2014年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的调查单位范围为:2013年度全国范围内在登记管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的实行查账征收的法人企业或法人单位,具体包括:所有法人企业、有纳税义务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和基金会等。根据《财政部2013年度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抽样调查方案》要求,按照属地调查的原则,确定本地区调查样本企业,其中财政部要求的重点企业(见附件一)必须进行调查,各区市最低样本量(保证企业盈利率90%以上)见附件二。此外,高新技术企业要求全部进行调查。

  二、调查内容

  2014年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的调查内容为:各样本企业2013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及附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中有关指标以及相关会计资料。具体内容按照《财政部2013年度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代码编制规定》、《财政部2013年度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表》和《财政部2013年度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表填报说明》执行;抽样和填报中如有特殊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加以说明,一并上报。

  《财政部2013年度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抽样调查方案》、《财政部2013年度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代码编制规定》、《财政部2013年度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表》和《财政部2013年度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表填报说明》等4个文件和调查参数已通过青岛财政办公系统下发,并将在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信息网上提供下载。

  网址:http://www.shuizheng.com

  三、时间安排

  各区、市财政局应于2014年7月底前完成调查企业代码编制、调查表数据录入、审核工作,并将调查数据连同调查工作总结和调查资料分析一并报送市财政局(汇审工作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是财税部门研究税制改革方案、制定财税政策的基础,是加强税政分析和财源建设、提高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的有效措施。各区市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确保质量完成调查任务。

  (二)加强分析、服务改革。各区市要充分利用已有税源调查数据,通过比率分析和建立模型等方式,对本地区经济运行状况,如企业活力、产业结构、行业发展、税源建设等方面做出实证研究和趋势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三)深入总结、提高水平。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是财政部门税政管理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各区市财政部门要积极总结工作经验,改进完善税源调查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加强税源调查工作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我市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水平。

  附件:

  1.重点调查企业名单

  2.2014年税源调查最低样本量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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