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转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规定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 的问题解答》的通知 劳人险局[1983]20号 1983-6-2 我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下发以来,一些地区提出了一些问题,要求予以解释。现将劳人老〔1983〕20 号文件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规定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问题解答》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在贯彻执行劳人险〔1983〕3号文中遇到的问题,请与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按上述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税 屋附 :劳人老[1983]20号 劳动人事部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规定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问题解答》的通知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 1983年6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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