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探讨

来源:赵国庆 作者:赵国庆 人气: 时间:2016-02-01
摘要:2015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财会[2015]19号),第一次明确了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原则。财政部会计司应司长在《注册会计师杂志》(非执业会员版)2016年第一期发表了一篇文章《浅析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文中以案

为了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我们需要知道限制性股票的内在价值:限制性股票内在价值=(股票收盘价-购买价) 

年份 会计确认金额 限制性股票数量 每股限制性股票内在价值
2013 212500 42500 10(18-8)
2014 227500 44000 7 (15-8)
2015 224500 44300 20(38-8)
2016 0 44000 30(38-8)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所得税会计处理:
2013年:
会计当期确认的费用:212500
限制性股票内在价值:10*42500*1/3=141667

由于税收上确认的限制性股票内在价值金额小于会计当期确认的费用。因此,所有税收利益应该进入当期损益(我们假设企业未来有足够所得可以扣除):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35417(141667*25%)
贷: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费用 35417

2014年:
会计累计确认的费用:440000

限制性股票内在价值:7*44000*2/3=205333

由于限制性股票内在价值小于会计累计确认的费用,因此所有税收利益仍然是进入当期损益:

进入当期损益的税收利益=(205333-141667)*25%=15917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5917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15917

2015年:
会计累计确认的费用:664500

限制性股票内在价值:20*44300=886000

当年,由于限制性股票的内在价值大于了会计累计确认的费用,超过的部分应该直接进入权益:

计入权益的金额:(886000-664500)*25%=55375

进入当期损益的金额=664500*25%-35417-15917=114791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70166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114791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55375

2016年:限售股实际解禁年度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166125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5537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221500(35417+15917+170166)

限制性股票解禁当年所得税可以扣除金额=30*44000*25%=330000

已经在损益表确认的所得税费用:166125

剩余金额直接计入权益:163875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63875
所得税费用 16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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