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服务和促进供给侧改革 (十三)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1.落实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落实好支持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3.落实好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4.落实好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适用范围扩大、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调整等优惠政策。 (十四)推进简政放权。1.修订发布市、区两级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制定《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2.规范税务行政审批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范围、条件、程序实施行政许可,及时向社会公布审批事项受理、办理进展和结果。3.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增加网上办税服务项目,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大部分涉税业务。 (十五)服务“一带一路”企业。1.加强对“走出去”企业服务与管理,依托第三方信息,夯实管理基础,探讨建立“互联网+走出去”管理服务平台。2.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加强国外涉税信息研究,形成境外税收服务指南。 (十六)深化数据分析运用。1.建立数据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数据标准统一,准确完整。2.加强涉税信息的整合共享,实现互联网、第三方、金税三期等数据一体化存储和利用。3.建立大数据分析利用机制,完善数据查询分析功能,重点做好纳税人“一户式”查询系统升级开发工作。4.按照经济→税源→税基→税收的逻辑顺序,重点做好经济质量分析、税源变动分析、政策效应分析和专题性、课题性分析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决策提供参考。 四、实施“互联网+税务” (十七)实施“互联网+申报缴税”。1.实现纳税人网上申报所有税种,网上推送催报催缴信息。2.改造pos机刷卡缴税和网银缴税系统,探索实现多种缴税方式,方便纳税人缴税。 (十八)实施“互联网+网上办税”。1.实现网上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关联企业报表、重点税源报表、税控发票开具数据;实现财务报表国地税一家报送两家共享,减轻纳税人负担。2.巩固在线开具发票和房地产项目、建筑业项目管理、合同上传、以房源控税源等系统功能,通过互联网委托代征税款功能,改版网上办税厅,为纳税人提供统一、准确、清晰的办税指引。3.加快建立网上税务行政审批办理平台,在实现窗口现场办理的同时,全面实现网上集中预受理和预审查。 (十九)实施“互联网+信息服务”。实现纳税人一户式查询系统与金税三期系统对接;升级改造税企连线系统,实现税企间零距离、点对点交流;开通纳税信用等级情况互联网查询功能。 (二十)实施“互联网+移动税务局”。1.升级改造移动端办税服务、涉税查询、微办税功能;创建虚拟移动办公系统,实现异地稽查数据查询、业务流程操作以及现场强制执行扣款开具税票等功能。2.实现移动互联办税服务系统的资讯、互动、办税、查询、维权等功能,以微信应用系统为主要实现方式,让纳税人易于接受、乐于使用。 (二十一)实施“互联网+大数据云应用”。升级改造互联网涉税信息监控平台,实现涉税信息自动抓取、碎片化处理和自动传输,丰富数据资料;升级改造第三方信息智能应用平台,实现对第三方涉税信息的综合应用;完善涉税数据基因图谱系统开发应用,充分发挥涉税数据资源对税收管理、纳税服务的促进作用;利用互联网“爬虫技术”和“垂直搜索引擎”,采集企业披露信息,为税收征管提供依据。 (二十二)实施“互联网+自然人体验”。1.巩固12万元以上高收入个人网上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多处所得网上申报、纳税人通过网上学堂学习相关税收业务知识、自然人利用网银缴纳税收等功能。2.开发“互联网+纳税人体验”的移动互联服务项目,深化个人明晰申报数据应用。 (二十三)实施“互联网+社会协作”。加强与国税、房土、海事、工商、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有效发挥税收数据的社会作用。 五、确保“金税三期”平稳运行 (二十四)做好双轨上线基础工作。1.做好税库银(TIPS)上线切换工作。2.做好系统参数、基本代码、岗责流程等数据初始化工作,科学设置金税三期各系统初始变量值,使金税三期各应用系统能够顺畅运行。2.迁移登记、申报、征收、票证、发票、定税、欠税多缴等基础信息、期初信息及历史信息数据,为新旧系统业务衔接和延续提供支撑。3.搭建预生产和生产基础环境,做好基层局客户端准备。4.加强内部培训考核,组织上线师资和全员培训,确保全员熟练使用本岗位软件,实现新旧系统操作层面平稳过渡。5.实施代征代扣系统、房产土地管理系统、股权转让系统、手续费支付系统、土地增值税清算系统、外籍个人管理系统等特色软件改造、联调、测试工作。6.确定表证单书,做好系统改造、表单准备等工作。7.加强社会引导,公告新版减免税指引、申报表及制式表单,做好社会宣传、通告和纳税人培训等工作。8.做好数据投放录入及环境开放工作。 (二十五)做好单轨双轨运行工作。1.制定运行方案,确保3月1日双轨运行、5月1日单轨运行。2.建立问题处理机制和应急处置方案,在双轨阶段进行全面测试、验证、演练的基础上,确保金税三期单轨顺利上线运行。 六、巩固和加强治税地税建设 (二十六)妥善应对税务复议和应诉。1.制定《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和解办法》,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主渠道作用。2.建立并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制定《推行公职律师具体方案及管理办法》,建立公职律师办公室,颁发公职律师证书,加大公职律师锻炼培养力度。3.落实税务行政复议相关部门协同应对机制、行政复议发现问题回应机制和行政复议诉讼衔接机制。 (二十七)开展税收标准化执法。1.落实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税款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纳税检查等执法行为。2.建立并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重大税务行政许可、重大税务行政处罚、重大税务行政强制等执法纳入法制审核范围,履行法制审核程序。3.建立重大执法行为说明理由制度,推行说理式文书,增强税收执法透明度。4.落实《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实施办法》,制订税款核定征收指导意见,明确税款核定涉及的执法裁量权。 (二十八)规范税收政策制定、解读和答复制度。1.建立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公开听证制度,增强税收政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税收政策解读机制,增强政策执行的合法性、统一性和确定性。3.建立完善基层政策业务请示问题清单管理制度,对基层提出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方案和措施,限时予以答复。 (二十九)创新稽查选案方式。开发智能化随机选案系统,科学设置选案指标,对集成数据进行预处理形成稽查案源信息,推行定向选案和不定向选案,实现随机抽查与精准打击相结合的选案方式,体现执法公平性。 (三十)推动稽查痕迹化管理。1.依托电子档案系统和智能化管理平台,实现对稽查各环节全过程节点的计算机管控和痕迹化管理。2.细化稽查工作底稿,逐项核实记载风险点排查情况,实现各业务环节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建立电话催告、强制执行等电子档案记录,实行台账管理。3.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实现快速取证、全程记录,通过互联网设备和网络通讯技术,推进电子取证工具使用。4.加强管理指导,实现对执法过程的全方位、动态化、过程式管控。 七、优化纳税服务 (三十一)加强办税厅管理。1.按照纳税人户数、大厅规模和税款缴纳等情况,制定办税厅管理标准和指标,对办税服务厅实行分级分类管理。2.全面梳理办税厅内部风险点,加强对办税服务厅涉税事项办理的风险管理。 (三十二)升级12366热线。1.优化需求管理,建立纳税人需求收集、分析、处理和反馈动态管理机制,为纳税服务和税收决策提供参考。2.优化知识库管理,规范12366知识库运维,拓展知识库应用范围,不断提升涉税咨询服务的规范性和统一性。3.实现12366知识库与首问责任制平台对接,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系统。4.优化团队管理,按照首席专家、一级坐席、二级坐席等级别,实行话务员等级管理,分级实施绩效考核,建成一支既精通税收业务,又精通服务热线业务的专家团队。 (三十三)落实便民办税措施。1.开展新一轮“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着力解决办税中的难点、堵点特别是办税服务厅排长队问题。2.对纳税人急办事项,试点反向预约机制。3.扩大自助办税终端功能,增加自助办税终端设备,方便纳税人自助办税。4.逐步实现纳税人主动发起事项的网上办理、网上进度查询、网上预约等服务,从根本上解决纳税人办税排长队问题。5.实行纳税服务难点、焦点问题月度汇报制度,及时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难点、焦点问题。6.建立廉租房、低保等个人纳税信息核实联动机制,实现地税、民政、社保等部门间信息互传,减少纳税人往返次数。7.在办税服务厅开设无线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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