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地税发[2016]13号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市地税系统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01-29
摘要:现将《全市地税系统201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市地税系统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地税发[2016]13号        2016-01-29

市地税局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全市地税系统201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1月29日

全市地税系统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税收各项改革的攻坚之年。全市地税系统要紧紧围绕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全省地税、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突出“互联网+税务”引领支撑作用,立足管理增收、科技增收、打击违法增收,促进征管体制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金税三期”信息化改革,深入落实征管工作规范、纳税服务规范、税务行政审批规范、国地税合作规范,巩固和加强法治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忠实履行党建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努力开创“十三五”时期青岛地税良好开局。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

  (一)加大营业税管理力度。1.做好待拆迁安置项目税源摸底,确保已拆迁安置项目营业税足额入库。2.加强市级重大建设项目,特别是跨区域项目建筑业营业税管理。3.研究银行金融新产品管理措施,加大银行业营业税核查力度。

  (二)深化所得税管理。1.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提高汇算清缴质量,确保预缴比例不低于70%,汇缴申报率不低于98%.2.进一步深化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3.进一步做好资本项目个人所得税征管。4.建立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风险监控平台。

  (三)加强财产行为税管理。1.建立全市经营性房屋出租价格参照标准,强化房屋出租税收管理。2.深化房土两税动态管理,提高税源信息登记质量,规范税源核查程序,提高核查质量。3.实行土地增值税工程造价预警管理,制定工程造价预警线,实现规范化清算。4.成立土地增值税清算团队,开展重点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和复审,提高清算质效。5.获取国土部门未批先占耕地信息,规范耕地占用税征收。6.结合省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适时调整核定比例,规范核定征收印花税。7.建立存量工业用房地计税价格参考标准,规范存量工业用房地交易税收管理。

  (四)提升国际税收管理水平。1.深化非居民税源管理,重点抓好股息、租金和财产收益扣缴;深化与国税局合作,争取常设机构下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管理实现突破。2.延伸反避税管理,建立和完善关联企业反避税风险指标体系,对重点集团和重点行业实行集中攻关。3.编写《个人跨境税源税收风险分析应对工作指引》,分类梳理发布跨境个人所得税核查风险点,提升个人跨境税源管理水平。4.建立国际税收团队集体会商攻关机制,成立反避税案件调查及会审、国际税务管理重点政策案例研讨、“走出去”服务管理、国际情报交换及税收协定执行等专业团队。

  (五)加大欠税清理力度。明确清欠目标,制定清欠计划,落实清欠责任,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确保新增欠税余额明显下降。

  (六)做好收入统筹调度。1.做好收入预测,摸清税源底数,加强与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组织收入合力。2.完善收入质量考评体系,加强对关键税种、关键环节、关键时期风险疑点的核查和整改工作,防范执法风险,提高收入质量。3.深化税收核算,梳理分析新系统核算口径,修改税收会计统计核算操作手册,完善税收会计监督工作机制。

  二、推进征管体制改革

  (七)探索建立与征管改革相适应的地方税收管理体系。1.成立落实征管体制改革课题小组,对自然人税收管理、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消费税等进行课题研究。2.根据总局总体部署和全国试点情况,出台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意见。

  (八)建立分级分类专业化税源风险管理模式。1.改革人盯户的税收管理专管员工作方式,实施由单人盯户管理向团队风险管理、由单科室单人各事统管向多科室多人分类专业化管理、由一级属地管理向规模分级管理、由事前人工被动应对管理向事后信息化主动风险管理转变。2.逐步建立分级分类风险管理的税收管理体制,实施扁平化税收管理,减少区(市)机关管理层级;明确两级风险任务管理中心,实施“轧口管理、统一推送”;对重点税源大户纳税评估工作,实行分级应对实施。3.实施市局及各基层局分级分类实体化税收管理改革,统筹改革税收风险管理及大企业管理职能,加强全市大企业分级分类风险管理;实现由业务政策上传下达、政策解释向税源流失风险管理、日常涉税行为事项风险管理转变。4.优化整合基层局分级分类税收管理资源,调整征科部门职责;集中重点税源大户管理,加强大企业分类管理;调整税源管理部门职责,打破区域管理方式;统筹管理组织收入。

  (九)推进风险管理。1.推进风险识别精细化管理,优化完善风险指标,规范风险识别流程,细化风险任务筛选。2.推行标准化风险应对,规范风险应对文书及底稿模板;建立风险任务抽查复审常态化工作机制,提升风险应对质量。3.落实《税收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实行风险管理事项统筹管理;落实《关于设置任务中心加强工作任务统筹管理的通知》,实行市局和基层局基础管理事项统筹管理。

  (十)提升大企业税法遵从度。1.夯实大企业数据管理基础工作,做好税收快报、税收收入异常变动分析、千户集团名册管理工作,及时采集和上报企业电子财务数据等各类涉税信息。2.做好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监管试点工作,适时选择部分市级定点联系企业,开展全流程税收风险管理工作。3.探索大企业个性化服务措施,及时处理大企业涉税诉求,继续对青啤集团等市级定点联系企业开展遵从合作协议谈签及执行等工作,帮助大企业建立完善税务风险内控体系,不断提升大企业税法遵从度。

  (十一)深化第三方信息采集利用。1.推进涉税信息采集目录化管理,实现政府部门和互联网涉税信息采集的常态化;构建第三方涉税信息大数据仓库。2.做好涉税信息增值应用,优化完善第三方信息智能应用平台功能,深化重点数据应用,打造第三方涉税信息“拳头”产品。3.落实税收协助机制,推进协税护税社会化进程。

  (十二)加强国地税合作。1.落实总局《国税、地税合作工作规范2.0版》要求,加强联合登记、联合培训、联合宣传、联合户籍清理、联合税源调查、联合税收分析等。2.创新国、地税合作项目,搭建“国、地税合作信息化平台”,全面共享涉税信息。3.深入推进国地税委托代征,规范代征范围、职责分工、票据使用和责任界定,通过落实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等举措,解决办税“多头跑”、执法“多头查”、资料“多头报”、政策“多口径”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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