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8:公司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2016年5月承接河北某市一项工程,合同金额10,000,000.00元,按进度结算工程价款。2016年8月收到建设单位的工程款1,110,000.00元,其中劳务或专业分包价款222,000.00元(含税价款,分包单位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公司按规定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税款16,000.00元,税金及附加1,920.00元(城建税率7%。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共5%)。 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部工程项目会计账务处理如下: ①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一般)—已交税金16,000.00 应交税金—城市建设维护税 1,120.00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480.00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 320.00 贷:银行存款 17,920.00 凭开票申请表、预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以及有关付款方资料,到公司税务管理中心开具增值税发票并预缴销项税时,工程项目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往来—预缴销项税 94,000.00 贷:银行存款—(明细科目) 94,000.00 预缴增值税销项税=1,110,000.00÷(1+11%)*11%-16,000.00 =110,000-16,000.00=94,000.00(元) ③实际收到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明细科目) 1,110,000.00 贷:应收账款—建设单位名称—工程款 1,110,000.00 ④确认收入并计算增值税销项税时,会计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建设单位名称—工程进度 1,11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一般计税收入 1,00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一般)—销项税额—建筑服务(11%) 110,000.00 ⑤假设该工程项目当月分包部分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为22,000.00元,材料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共计60,000.00元,进项税合计82,000.00元。 A:工程项目根据《公司税务管理制度》规定提供的相关资料,经公司税务管理中心确认后,进行预缴增值税清算,并按实际取得的进项税发票金额开具收款收据,办理退款手续。 借:银行存款—(明细账户) 82,000.00 贷:其他往来—预缴销项税 82,000.00 B: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110,000.00-82,000.00-16,000.00(已交) =12,000.00(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一般)—转出未交增值税12,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一般)—未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2,000.00 同时,根据已预交的和未交的增值税款计提城建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360.00 贷:应交税金—城市建设维护税 1,960.00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840.00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 560.00 C:次月5日前,向公司税务管理中心缴纳税款时,根据税务管理中心开具的收据进行交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金—城市建设维护税 840.00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360.00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 240.00 贷:银行存款 1,440.00 同时,根据税务管理中心开具的“其他往来”通知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一般)—未交增值税款 —交纳税款 12,000.00 贷:其他往来—预缴销项税 12,000.00 公司税务管理中心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凭开票申请表、预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以及有关付款方资料,税务管理中心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收取工程项目预缴销项税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明细科目) 94,000.00 贷:其他往来—预缴销项税 94,000.00 预缴增值税销项税=1,110,000.00÷(1+11%)*11%-16,000.00 =110,000-16,000.00=94,000.00(元) ②次月5日前,税务管理中心收到工程项目按《公司税务管理制度》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经确认后,进行预缴增值税清算。工程项目开具收款收据,办理退款手续。 借:其他往来—预缴销项税 82,000.00 贷:银行存款—(明细账户) 82,000.00 同时,税务管理中心按工程项目预缴销项税款和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的差额,开具的“其他往来”通知单,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往来—预缴销项税 12,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一般)—未交增值税(过渡户)12,000.00 ③次月5日前,公司税务管理中心收到工程项目缴纳税款时,进行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明细账户) 1,440.00 贷:应交税金—城市建设维护税(过渡户) 840.00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过渡户) 360.00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过渡户) 240.00 ④税务管理中心在纳税申报截止日前,缴纳税款并进行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一般)—未交增值税款(过渡户)12,000.00 应交税金—城市建设维护税(过渡户) 840.00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过渡户) 360.00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过渡户) 240.00 贷:银行存款—税款户 13,4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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