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公告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 2016-6-1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现将《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3号)全文废止。重庆地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执行。 本公告自 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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