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一)新法及解读 资源税法权威解读 (二)现行资源税制度 财税〔2016〕54号(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 财税〔2016〕55号(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 总局公告2016年第38号(修订后的《资源税纳税申报表》) 财税〔2017〕80号(水资源) 总局公告2017年第2号(资源税改革) 总局公告2017年第47号(水资源费改税城镇公共供水) 财税〔2018〕26号(页岩气资源税) 二、资源税法思维导图
注:这次通过的资源税法对税目进行了统一的规范,将目前所有的应税资源产品都在税法中一一列明,目前所列的税目有164个,涵盖了所有已经发现的矿种和盐。资源税法继续采用固定税率和幅度税率两类税率,对实行幅度税率的资源,按照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明确其具体的适用税率由省级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 三、水资源税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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