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与遵从:税收征管现代化的博弈视角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12-10
摘要:  内容提要:税收管理与税收遵从是税收征管最本质、最核心的两大因素,征纳双方两大利益主体维护各自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决定了征纳利益博弈的必然...

  从征税主体内部博弈角度看,存在国家赋予税务机关的征税权与权力寻租之间的博弈,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力度越大,权力寻租空间就越小,纳税人行贿成功概率越小,对偷税处罚越大,偷税概率相应变小。因此,要想减少纳税人偷逃税的概率,必须坚决打击“权力寻租”和收“人情税”的行为。
  所以,在征管现代化过程中,要在征纳博弈中取得最佳效果,必须正确把握管理与遵从的阀值,也就是博弈均衡点。在适度管理中,管理与遵从呈正比关系,在过度管理或管理不到位情况下,管理与遵从则呈反比关系。在征税者与纳税人都期望各自的效用最大化的条件下,由于信息不对称,均衡的格局只能是相互让步。正如拉弗曲线所揭示的那样,高税率不一定取得高税收,高税收不一定是高税率。经过长期的动态博弈,征纳双方达到博弈均衡点,即达到税收监管水平较高且诚信纳税人占纳税人群体居绝对优势状态。如果监管水平降到均衡点之下,遵从行为将产生较大偏移,不遵从行为急剧增多,要扭转趋势将需要付出高额代价。在管理层面,要把握管理与服务之间阀值,使之相得益彰;在遵从层面,把握阀值,使之从强制型遵从向自觉型遵从转变,这个阀值,我们姑且称之为阀值理论。所以,我们要关注动态性,体现关联性,达到均衡性。
  二、实践视角:制度、成本、环境诸等诸多因素造成税收管理与税收遵从相互背离了博弈均衡点,共同弱化了税收征管现代化所应达到的预期目标。
  (一)问题表现
  2、纳税遵从缺失。一方面从纳税人主观意识上表现为故意性不遵从和无知性不遵从。另一方面从内容上表现为实体性不遵从和程序性不遵从。从总体上看,问题是比较严重的。
  一是会计信息失真,假账盛行,纳税资料的价值十分有限。一向很少题词的前任朱容基总理为会计大会题写“不做假账”,由此可见一般。同时企业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不实,导致税收严重流失。2004年,审计署对17个省35个市会计核算健全的788户大型企业审计调查显示,2002年到2003年9月少缴税款252.79亿元,占已缴12.13%,有100户(占12.69%)存在核算、申报不实以及骗取税收优惠等问题。纳税人大量的隐形收入与地下经济的存在,形成税收黑洞,据专家保守估计,2004年我国税收流失额至少4500亿元,税收流失率在15%左右,这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
  二是偷、骗、抗税的大案要案时有发生。自2000年至2004年底,全国税务稽查部门共立案查处税收违法案件432万件,查补收入1622亿元。其中,查补税款100万元以上的大要案件1.4万起,2005年查处70万件,查补税款367亿元。《福布斯》知名富豪榜与国家税务总局与《中国税务》杂志发布年度中国纳税排行榜总是相去甚远,除其他原因处,至少从一个层面反映了不遵从的现状,据有关媒体报道:房地产业是中国偷漏税现象最严重的行业,约有90%以上的房地产企业存在涉税问题,暴利行业主体成了纳税后进。骗税现象抬头,每年国家因被骗出口退税的损失是巨大的,如2005年青海西宁的“夏都专案”,涉及全国11省市211家企业,涉案金额28.42亿元,税额4.3亿元。公开暴力抗税作为我国税收征纳矛盾的现实表现,每年税务战线因暴力抗税而牺牲的事件总有几次。总局有关负责人在2006年新闻发布上仍指出大案要案还时有发生,案件多发、税收秩序混乱的地区仍然存在,涉税违法行为有不断蔓延的趋势。
  三是纳税主体违法呈主体多元化、手段多样化、作案智能化、分工专业化趋势。金税工程的实施和税控装置的广泛应用,但纳税人在与税务机关的博弈中,违法形式由明显转变为隐蔽,违法手段由单一做假账到不断翻新, 复杂多变,税收不遵从行为就越来越隐蔽,越来越复杂,越来越智能化、网络化、团伙化,留下的线索越来越少,预防性措施越来越多地被采用。如金税工程实施后,增值税发票犯罪由伪造并出售伪造发票为主转变为虚开和接受虚开为主;骗税现象从高价值、高税率的产品发展到普通产品。
  四是居高不下的欠税及无知性不遵从。近年来,企业拖欠国家税款现象严重,每年年末欠税金额均在500亿元以上,2005年清欠200亿元。同时由于税收政策变化快、纳税需求不统一、纳税人分布广和税务机关征管流程比较复杂和宣传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无知性不遵从,如善意取得虚开专用发票等在近年来也时有发生,虽不是主流,但不遵从的结果一样,也不容忽视。
  此外,如再考虑到目前税务机关的检查水平、公安机关的侦察水平及我国特有的人情关系和腐败现象,那么,税收不遵从的程度要高于统计数据。上述不遵从,在实际征管中的表现还是比较严重的,这使两大利益主体距离征纳均衡点相去甚远。
  2、税收管理薄弱。在管理措施上。一是从征管力量的分布看,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2002年--2006年中国税收征收管理战略规划纲要》指出大约80--90%的税务人员管理着10--20%的税收收入,而以大约10--20%的人员管理着80--90%的税收收入,管理力度明显不足,征收管理成本也因此居高不下。二是税源管理比较薄弱。因税源监管能力不足而造成的税款流失,重点在规模相对较小而数量庞大的小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大中型国有、股份制企业次之,税款流失仍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税收征管最主要的风险,从审计署调查中的788户企业中有169户(占21.45%)因税务部门征管不力,造成税收大量流失。三是征管力度不够或管理松散,导致偷税、逃税成为部分纳税人经常使用的小伎俩,初犯转变成惯犯,形成心理适应。同时,影响对于原本具有良好税收遵从意识的纳税人,造成其心理失衡,从税收遵从转变不遵从,形成恶性循环。四是部分税务机关片面强调经济运行质量低,忽视精细化管理的扎实有效,放松了管理力度。税制约束范围与考核范围不一致,缺乏统一科学的税收征管指标体系,目前总局“六率”(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欠税增减率、滞纳金加收率、和处罚率)征管质量和效率的评价指标不够全面科学,“六率”中的登记率和申报率考核实际上造成了责任主体的错位,责任追究重点应放在纳税人的违法行为追究上,且评价指标对于考核已纳入管理的税源有说服力,但对潜在的税源则无法反映。五是我国目前税收征管过程中对诚信纳税人和偷逃税者的待遇区别并不明显。信誉等级制度操作不尽完善,诚信纳税人激励不足,偷逃税者受罚不够,违法曝光流于形式,诚信纳税者不能从纳税行为中获得诚信的社会效益,纳税人的社会价值得不到体现。六是征管业务流程较为繁琐,纳税服务需要改进,征管机构设置不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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